文/林妤芬(執業律師)

為了平衡各方需求,政府果然沒有宣告寺廟靈骨塔是「違建」,只是「違章」,在新條例第72條規定:

「本條例公布施行後,寺廟或非營利法人設立 5 年以上之公私立公墓、骨灰(骸)存放設施得繼續使用。但應於 2 年內符合本條例之規定。」


等於給各大佛教山頭及寺廟掛保證,類似悟覺妙天禪師明安寺(天佛大道院)拆除事件暫時不會再發生。

這項條例要求寺廟靈骨塔只要能在 2 年內補正,就算合法。至於先前妙天禪師遭到違法拆除的事實,過了就算了,總不能一錯再錯,把全國寺廟全部拆光。妙天禪師只能算是倒楣,就算讓他替全民受過罷了。

但事情至此還沒結束,2 年後,也就是民國 93(2004)年 7 月 17 日,補正期滿了,卻沒有任何一家寺廟靈骨塔補正過關。因為寺廟靈骨塔早就矗立在那裡,例如地目如何變更成「墓地」?根本就無法補正。

再這樣下去,難道就要通通都拆除嗎?

當時許多新聞報導此事,例如南投縣解決不了,南投縣政府宗教禮俗課長還在當年 6 月 21 日向自由時報投書。

立委王昱婷更在當年 8 月 4 日,針對台南市寺廟靈骨塔將遭拆除之民間恐慌,在立法院提出質詢。

不過,全國寺廟靈骨塔也都心知肚明,政府根本不敢來拆;像妙天禪師被拆除的事件只會發生一次,不可能再發生到大家頭上。因為妙天禪師是因「宗教掃黑」才被拆除的,秋後算帳風頭過了,時代也慢慢變了,政黨制衡也開始了,反正真有事端再去爭。


寺廟靈骨塔位就地合法

果然,政府完全不敢處理,把 2 年的補正期限當作空氣。

但是,寺廟靈骨塔為了完全地合法化,還是要積極努力,先是在民國 98(2009)年 4 月間,在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初審通過宗教團體法草案,要求已設立 10 年以上的寺廟靈骨塔就地合法。只不過,這部法令躺了很久,後來遲遲沒有動靜。

到了民國 101(2012)年 1 月 11 日,立法院為了徹底解決,乾脆修正「殯葬管理條例」全文,把 2 年補正期全刪了,讓寺廟靈骨塔通通就地合法。至此,寺廟靈骨塔終於從「違章」除名,變成完全合法了。

妙天禪師事件催生出「殯葬管理條例」,促進了台灣殯葬業管理的進步。但是他本身卻成為犧牲者與受過者;因為明安寺(天佛大道院)靈骨塔應該是不能拆除的,如果存續到今天,它也是一棟合法的寺廟靈骨塔。

然而,事件已經發生,追憶往昔,看到殯葬法令的沿革,也可以讓我們用更理性的角度,來看待妙天禪師的靈骨塔事件。

妙天禪師事件並不是一個宗教詐欺犯案件,禪師並沒有觸犯詐欺罪,他只是國家法令不足之下的一個受害者,因為法令不完備而成為犧牲者,無奈替全民受過,但也催生出了「殯葬管理條例」。

我們不希望同樣的事件再發生在任何國人的身上,我們希望國家各項立法完備,讓人民有法令可以遵循,才不會在法令不足的情況下,被誣指為犯罪。我們更期盼國家的殯葬管理能夠更上軌道,而執政者在處理社會事件上,必須秉公,這才符合憲法的人權保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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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從法律人觀點看悟覺妙天禪師事件影響‧「真理的受難者」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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